南平延平概況
延平區屬于哪個區
行政區劃代碼:350702
官網:
地址:四鶴街道江濱中路461號
郵編:353000
車牌 :閩H
電話:0599— 6***678糾錯
延平區位于東經11750′~11840′ ,北緯2615′~2651′。
地處福建中部偏北,閩江干流源頭;東鄰寧德市古田縣,東南連福州市閩清縣 ,南、西南接三明市尤溪縣、沙縣,西連順昌縣,北鄰建甌市。
轄區東西最大距離83千 米,南北最大距離69千米。
延 平 區地處閩中谷地最低處與閩江上游建溪、富屯溪、沙溪匯合處。
地勢南北高、東西 低,呈馬鞍 狀。
以閩江及其 三大支流為界,分 為四大地形區:閩江、建 溪以東為低山區,建溪、富屯溪之間為中山 區,閩江、富 屯溪以南為中、低山區,富屯溪、沙溪以西為低山丘陵區。
有海拔1000米以上山峰 40余座 ,最高峰金鳳山,位于塔前鎮南 部,海拔1387.2米;最低點位于樟湖高洲村下雙坑, 海拔54.5米。
( 行政區劃)
截至201 4年1月,延平區轄6個街道、13個鎮、2個鄉:梅山街道、黃墩街道、紫云街道、四鶴街道、水南 街道、水東街道、來舟鎮 、樟湖鎮、夏道鎮、西芹鎮、峽陽鎮、大橫鎮、王臺鎮、 太平鎮 、南山鎮、塔前鎮、茫蕩鎮、洋后鎮、爐下鎮、巨口鄉、赤門鄉。
(歷史沿革)
唐虞時期,此地 為揚州轄治。
三代(夏 商周)時 期,隸屬于七閩地。
秦代,屬閩 中 郡。
漢代,初隸閩越國,后屬 侯官地。
漢高帝五年(公元前2 02),以無諸有功,封為 閩越王 ,境域屬閩 越 東 冶縣。
漢建元年間(公元前 140~前135),閩越數與東甌相攻。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詔徙其民于 江淮之間,逃亡而未被遷徙者,自立冶 縣。
后
朝廷設置侯官 都尉屬會稽南部,南平屬其管轄。
建安元年(196),孫策遣賀齊代韓晏,領會稽南部都尉,受商升降,分侯官北鄉置南平縣。
三國時期, 南平縣 為東吳轄地,隸屬建安郡。
晉太元四年(379)改南平 縣為延平縣。
南 北朝時期,縣境為南朝所轄。
南朝宋泰 始年間( 465 ~471),廢延平縣,復名南平 縣。
歷經宋 、齊、梁、陳,南平縣均屬建安郡。
隋代,南平縣仍屬建 安 郡。
唐武德三年(620),置延平軍,轄南平等縣。
五 代閩開平至同光年間(907~926),改延平軍為延平鎮。
閩同光三年至天成元年(925~92 6), 改延平鎮為永平鎮。
后晉天福八年(9 43), 易永平鎮為龍津縣。
開 運二年(945) 又將龍津縣改為劍浦 縣,隸屬劍州。
宋太平興國四年(979)改劍州為南劍州,以別于蜀之劍州,劍浦縣隸屬南劍州。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劍州為延平路,同年 改劍浦縣為南平縣。
南平縣隸屬延平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延 平路為延平府。
南平縣隸屬延平府。
清軍入關后迅速南進,至順治三年(164 6)占領南平全境。
清代沿襲 明制,南平縣仍屬延平府管轄。
民國元年(1912),廢府、州、廳,福建省實行省、道、縣三級地方政制。
南平縣屬北路道,為道所在地 。
民國3年,北路道改名建安道,南平縣屬建安道,道址仍在南平 。
民國14年,國民政府成立,廢道。
福建 省實行省、縣二級地方政制。
民國16~21年,南平縣由省府直轄。
民國22年11月20日 ,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于福州發動“福建事 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
同年 12月11日,將福建省劃分為四省兩個特別市,南平縣隸屬延建省。
民國23年1月,中華共和國人民 革命政府垮臺。
同年7月,實行行政 督察專員制度,將全省劃為10 個行政督察區。
南平縣屬第三行政 督察區。
督察專員公署駐南平。
民國24年10月至民國38年,全省行政督察區及其管轄縣份幾經變 動,但南平縣均屬第二行政督察 區, 督察專員公署均駐南平。
194 9年5月14日,中 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解放南 平城。
同年 6月5日成立 南平縣人民民主政府 ,9月易名介紹。
1949 年6月至1950年2月,南平縣隸屬第二專員公署管轄。
1955年10月,縣介紹 改稱縣人民委員會。
195 6年11月1 6日,經國務院批準, 在原南平縣行政轄區 內分設南平市(轄區為市區及近 郊)和南平縣(轄區為郊區鄉鎮)。
市府、縣府同設在市區,均屬南平專員公署管轄,專署駐地亦在市區。
1 958年11日縣、市合并,撤銷南平縣,縣行政 區劃歸南平市。
1967年元月,造 反派奪權,市人委癱瘓,解放軍駐延部隊奉命介入地方“文 化大革命”。
1968年9月,成立市革命委員會,行使市人委職權,隸 屬地區革委會。
1971年,專員公署遷往建陽,南平市屬建陽地區行 政公署管轄。
1980年11月,撤銷市革委會,恢復市人 民政府,隸屬地區行 政公署。
1988年 底,地區行政公署遷回南平 ,1989年1月1日掛牌辦公,復名南平地區行政公署,南平 市 屬南平 地區行政公署管轄。
1995年撤南平地區設地級南平市,原南平市改為延平區。
2000年,延平區轄6個街道、13個鎮、3個鄉:梅山街道、黃墩 街道、 紫云街 道、四鶴街道、水南街道、水東街道、來舟鎮、 樟湖鎮、夏道鎮、西芹鎮、峽陽鎮、大橫鎮、南山鎮、洋后鎮、塔前鎮、王臺鎮、茂地鎮、太平鎮、爐下鎮、巨口鄉、大洋鄉、赤門鄉。
20 02年9月,福建省介紹(閩政文2002262號) 撤銷茂地鎮、大洋鄉, 設立茫蕩鎮。
2002年底,延平區轄6街道13鎮2鄉:梅山街道辦事處、黃墩街道辦事處、紫云街道辦事處、四鶴街道辦事處、水南街道辦事處、 水東街道辦事處、來 舟鎮、樟湖鎮、夏道鎮、西芹鎮、峽 陽鎮、大橫鎮、南山鎮、洋后鎮、塔前鎮、王臺鎮、茫蕩鎮、太平鎮、爐下鎮、巨 口鄉、赤門 鄉。
2003年,黃墩街道辦事處 析出安豐村,劃歸茫蕩鎮管轄,同時,將茫 蕩鎮政府駐地由茂地村遷移到安豐村。
南平延平概況延平區屬于哪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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