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縣行政區劃
威縣威縣行政區劃
威縣 威縣威縣威縣行政區劃,據明嘉靖《威縣志》載,元代威縣分為4個鄉,即川義鄉(陳村莊)、棲鸞鄉(三周社)、禮義鄉(蓋村社)和大安鄉(張臺社)。
詳情無考。
建置后始詳。
明清時期
據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威縣志》載:明弘治四年(1491),全縣共分4鄉,11社(里):在坊、蓋村、陳村、張臺、章華、飛烏、經鎮、新臺、德化、安仁、崇義社。
明嘉靖元年(1522),崇義社省,村莊分歸各社。
全縣分為10社(里)。
明萬歷四十八年(1620),全縣為10社(里),137村。
清沿明制,康熙十二年(1673),全縣仍為4鄉,10社(里),147村。
中華民國初、中期
據民國《威縣志》載:民國十二年(1923),全縣分為6區。
民國十四年(1925)全縣分為4路(亦名4鄉,內含4堡、10社、3營、1廠),335村。
東路(75村)、南路(110村)、西路(70村)、北路(80村)。
民國二十二年(1933),全縣分為7區,227鄉。
民國二十四年(1935),全縣7區合并為3區,有229鄉。
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
民國二十七(1938)年5月,建立威縣抗日民主政府,全縣分為3個區。
民國二十九年(1940)春,威縣作為抗日實驗縣,直轄于冀南區。
全縣由原來的3個區分為8個區。
民國二十九(1940)年4月,威縣第什營、程志莊、白果樹、棗園一帶九十五個村劃歸企之縣屬。
民國二十九(1940)年7月,威縣柳疃、常屯、侯貫、干集、梨園屯一帶75個村劃歸清江縣屬。
民國29年4月劃歸企之縣的屬村有95個。
民國三十一年(1942)5月,威縣劃為7個區。
民國三十一年(1942)10月,威縣東部邵固一帶26個村劃歸宏毅縣屬。
是時,威縣
屬村有238個。
民國三十四年(1945)11月,清江、企之、宏毅三縣撤銷,并歸威縣。
全縣共分為10個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
1949年10月。
全縣仍劃為10個區,438個村。
1950年1月28日,原10個區中的二區劃掉,全縣并為9個區。
1950年6月6日,全縣9個區縮減為5個區,共計443個村莊。
一區駐地城關,二區駐地棗園,三區駐地雪塔,四區駐地常屯,五區駐地七級。
1953年4月,全縣劃分為5個管理區、75個鄉鎮。
1956年7月,撤銷5個管理區,成立兩個辦事處。
原75個鄉鎮合并為31個鄉,共計443村。
1958年3月,全縣31個鄉、2個辦事處合并劃為2個管理區、21個鄉。
1958年8月,全縣2個管理區、21個鄉,劃為政社合一的5個人民公社,下設32個管理區。
村改為大隊。
1958年11月,威縣并入南宮縣。
原威縣轄區分為5個人民公社:威鎮人民公社、梨園屯人民公社、侯貫人民公社、章臺人民公社、七級人民公社。
下設50個管理區。
1961年5月,恢復威縣建置。
全縣劃為5個工作委員會、32個人民公社,共計463個自然村,518個大隊。
1968年1月,威縣成立革命委員會,下設32個公社革命委員會。
1982年2月,縣革命委員改為縣介紹,32個公社革命委員會改為32個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4年1月,根據中*中*、國務院《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精神,撤銷人民公社和大隊,全縣32個人民公社改為32個鄉,下設519年村民委員會。
1985年5月,城關、梨園屯、侯貫、章臺、七級5個鄉改鄉為鎮。
全縣劃為5鎮,27鄉,轄519個行政村,463個自然村,駐地和轄區不變。
1988年改城關鎮為洺州鎮,其駐地和轄區未變。
1990年底,全縣共5鎮,27鄉,轄522個行政村,463個自然村。
1996年1月,威縣鄉鎮合并,原32個鄉鎮合并為16個鄉鎮。
(以前有人發過)
威縣行政區劃威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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